塔城电大教学科督导责任制度2004年04月09日 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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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认真学习教育和教学理论,掌握电大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规律和过程,树立一个“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中心观念,科学细致地完成本职工作。 2、 落实区电大统设课教学计划的实施,以及自开、统服课程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及时向各分校、教学点和各学员公布。 3、 准确及时地向各分校、教研室转发、通报上级电大及校本部的教学管理文件和信息,并制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4、 对进入毕业学年的教学班,应提前将其教学计划进行全面复查,根据需要,提出调整和修改意见,确保培养目标的教学得以实现。 5、 协助各教研室组织安排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作业及自设课程的考核,汇总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作业、社会实践调查的考核成绩。 6、 督促检查教学人员做好课程注册、考试报考、形成考核成绩统计、考试成绩的管理工作。 7、 督促检查教学教务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各专业教学计划归档、学生学习档案管理和完善。 8、 督促各专业教师及时解答学生学习疑难、充分利用后台监控系统来督促检查学生上网学习情况,并定期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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