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民语言开放教育(本、专科)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2004年04月19日 教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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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新电大教务字[2004]12号 关于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民语言 开放教育(本、专科)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地、州、市电大及有关办学单位: 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民语言开放教育(本、专科)期末考试定于2004年7月14日—20日和2004年9月22日—28日进行,现将本次期末考试的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 有关考试的几点说明 1、 开放教育法学(本、专科)专业的考试定于2004年7月14—20日,开放教育小学教育(专科)专业的考试定于2004年9月22—28日进行。 2、 本次期末考试课程分为中央电大统一考试课程(简称“统考课程”即中央电大提供试卷)和新疆电大考试课程(简称“省开课程”即新疆电大提供试卷)两个部分。本学期期末考试统考课程为闭卷和开卷两种方式考试(详情见附件1,考试时间安排表)。 3、 中央电大开放本科统考课程试卷代码为5001—5599,省开课程试卷代码为5601—5999,开放教育专科试卷代码为6001—6999。严格禁止各办学单位自行定义新课程的试卷代号。 4、 大专学历生不允许参加开放教育的考试、开放教育的学生不允许参加大专学历生的考试,坚决不得复印试卷,如发现有上述情况成绩一律作废处理。 二、 考务软件使用说明 1、新开课程试卷代号以新疆电大教务处文件通知为准。各级电大应按照教务管理软件系统规定使用试卷代号,并统一在新疆电大在线网站-特别论坛-考务信息栏目下,下载相关的考试数据,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做好学生的考试报名工作。开学后所作的课程注册,可以转换为报考数据,但是报考工作必须进行,并由专人核对,确保教务管理软件中的学生报考数据准确无误。 2、各单位务必于2004年5月10日前下载相应的数据,导入教务管理软件系统,使用教务管理软件系统随机编排考场,自动生成试卷订单或手工计算,并严格按照《新疆电大关于报考、考场编排、试卷座位号填写及试卷装订的暂行规定》(见本学期大专学历生期末考试通知附件5)。再次强调:试卷装订和填写有多本不合格的电大,将由该电大派专人赴新疆电大重新装订和填写,费用个人自理。 三、 关于试卷的征订 1、 试卷的征订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是期末考试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前提,各地电大应当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防错订、漏订、少订试卷等事故的发生。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办学单位要认真做好试卷的征订工作。试卷袋有三种规格;大袋26份装,中袋11份装,小袋5份装。各办学单位要按新疆电大批准的考点情况按大、中、小袋数征订试卷。 2、 本通知中的5001-5599号试卷由中央电大提供试卷并分寄各地,5600-5999号试卷,6001-6999号试卷由新疆电大教务处提供试卷并分寄各地。 3、 各地电大务必于2004年5月17日前,将试卷订单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特快专递、特别论坛和传真三种方式上报新疆电大教务处考务科。经办人要在试卷订单上签字,同时注明联系的电话。不按时征订试卷,错订,漏订试卷造成的后果各单位自己负责,新疆电大不再进行试卷的调剂工作。 4、 试卷寄达后,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考务规定清点,验收试卷并及时在新疆电大在线-特别论坛-考务栏目下通告试卷到达及清点情况。试卷要按保密规定,由双人双锁保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若发现泄密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 形成性考核、自开课和考场编排数据的上报 1、 形成性考核是开放教育改革考核形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新疆电大有关规定,及时将形成性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软件系统(注意:重修重考学生的形成性考核成绩也要录入),利用教务管理软件系统以专业和课程为单位打印一式两份,并分别装订成两册(加封面),于2004年7月23日前,上报新疆电大考务科初审。凡装订不合格的将一律不予审核。初审通过后,一份新疆电大盖章,返回各地电大留存;一份新疆电大考务科留存;形成性考核以此为准,坚决不受理成绩的补报。再次强调:装订不合格的电大,将由该电大派专人赴新疆电大重新装订,费用个人自理。 2、 各单位务必注意形成性考核成绩分为作业和实验两部分这样的课程,注意不要漏登其中的一部分形成性考核成绩。形成性考核成绩以百分录入教务管理软件系统。 3、 新疆电大将定期检查形成性考核的执行情况,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将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应课程的考试成绩。 4、 各单位应当于2004年7月20日前(跟汉族学生一同),将教务管理系统的考场编排数据、形成性考核成绩和自开课成绩(导出考试成绩数据,不是综合成绩数据)导出,压缩后,以特别论坛的形式上报新疆电大教务处考务科,以便及时将数据导入教务管理系统。上报前必须认真检查有关数据是否完整,软盘数据是否可用。三种类别学生的数据可以分别导出到一组数据库中,一同上报。 5、 对开放教育专科的各专业各办学单位应按照新疆电大有关要求,将自开课每门课程出三套试卷连同标准答案(每门课程必须使用新疆电大统一的试卷代号)一并于6月1-10日期间寄交新疆教务处教务科审核,新疆电大教务科在一周内审核完毕,返回各地电大。没有经过审核的试卷,成绩一律不予认可。自开课程的考试应当在新疆电大统一考试开始之前组织。 6、 关于报考、考场编排、座位号填写和试卷的装订各地电大要严格按照新疆电大《关于下发〈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报考、考场编排、试卷座位号填写及试卷装订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新电大教务字[2002]36号)文件执行。并将有关要求下发到每一位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手中,务必严格执行。 五、 考场座次表、手工编排考场学生名单的上报 为保证成绩准确登录并合成,本学期期末考试登分将实行新的登录方式,新疆电大将以各地电大上报的《考场座次表》(含手工编排考场及学生)为依据,在登分期间进行核查是否有错登、漏登现象。为此,请各地电大依考区为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 各单位务必将本考区的所有考场座次表以考生类别为单位装订,即分别装订成开放教育本科,开放教育专科,大专学历生三册(加封面),同时每册内容要求按试卷代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装订。每张考场座次表上必须有考生的签名(缺考的考生不要为其填写姓名),备注一栏不要填写任何字迹。 2、 凡手工编排考场的学生名单必须按新疆电大规定的统一表格形式(见附件7)打印并装订成册(加封面)装订要求同上。 3、 以上有教务管理系统随机编排考场及手工编排考场的两类考场座次表要求各单位于2004年7月23日前上报新疆电大考务科。注意不要缺失、遗漏,否则将影响学生的成绩。 4、 《考场座次表》装订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新疆电大的登分工作,所以要求各单位务必严格按要求装订。再次强调:凡座次表装订不合格,试卷装订和填写有多本不合格的电大,将由该电大派专人赴新疆电大重新装订和填写,费用个人自理。 六、 其他 1、 新疆电大开展少数民族开放教育试点工作已有三年多了。中央电大对此项试点工作非常重视。尤其把衡量教学质量和反映学生实际能力的考试工作放在很重要的位置,要求各级电大领导要切实负起对考试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因此各办学单位,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促发展,注重教学过程的管理,坚决维护开放教育试点考试的严肃性和社会声誉。要做好监考教师的挑选和培训工作,必须挑选责任性强、敢于坚持原则、熟悉监考工作的人员担任监考工作。本次期末考试继续实行校长、教务主任负责制度。为了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办学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要在思想上充分重视,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落实牵涉到本地区考点的有关内容,严格执行有关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对考生的考前教育,要向考生逐条讲解考生守则和违纪考生处罚规定。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加强巡视,要坚决制止相互抄袭的现象。严格考风考纪,要认真处理考试当中出现的问题,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及时正确处理,张榜公布,不得姑息。各考点要公布新疆电大考试违纪举报电话:0991-8531240,举报传真:0991-8527805和举报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认真组织好本次考试工作。 2、 考试结束后,为保证评卷工作及时完成,各考区最迟于2004年7月21日经机要或派人将试卷寄(送)交新疆电大教务处考务科,距离乌鲁木齐400公里以上的单位,前3天的试卷应当于2004年7月17日前寄(送)新疆电大考务科。所有试卷必须在2004年7月23日前寄(送)达新疆电大考务科,逾期,有关责任自负。乌鲁木齐考区和各考点应当在每天考完后,将试卷送交新疆电大考务科。坚决杜绝考完后少寄、漏寄试卷事件的发生。各办学单位必须写出书面总结并如实填写《新疆电大违纪作弊考生登记表》,将以上材料和《新疆电大质量考核各地州自查情况表》随试卷一同寄交新疆电大考务科,作为新疆电大评选“信得过考区(点)”的重要依据之和新疆电大教学管理质量考核指标之一。 3、 新疆电大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派人员赴各地巡考,各地电大也应当严格按照新疆电大关于交叉巡考的要求派出巡考人员(详见新疆电大本学期大专学历生考试通知(汉))并填写《新疆电大巡视人员情况表》交巡考电大,作为评选“信得过考区(点)”的依据,并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亲临考场督考。 4、 各单位于2004年8月8日左右登陆新疆电大网站,在新疆电大在线网站-特别论坛-考务信息栏目中下载考试成绩库,同时,新疆电大寄发打印的成绩单。 5、 考生自2004年8月10日左右起的三个月时间内,可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查询本次期末考试成绩,电话查询直接用电话拨打16885588,按语言提示操作即可移动用户发送DD+学号全码或CF到881121,联通用户发送DD+学号全码或CF到800821,就可以查询到本次期末考试成绩。 6、 成绩下发后,各单位应当按照《新疆电大查分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查分单》,于2004年9月5日前将查分单上报新疆电大考务科,新疆电大将于2004年9月6日-15日处理查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坚决不予受理。 7、 期末考试结束后,由新疆电大计财处给各单位下发“考试费用催款单”,请各单位收到“考试费用催款单”后,务必将当次考试费用结清,并将收据内容发至新疆电大在线—特别论坛—缴费管理栏目中。对拖欠考试费的单位,新疆电大教务处将不下发考试成绩单。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新疆电大教务处考务科联系 联系人:吾甫尔,海尔尼莎 值班电话:0991-8531240 附件: 1、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教育本科期末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2、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教育法学专科期末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3、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教育小学教育专科期末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4、2003-2004学年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法学期末考试试卷订单 5、2003-2004学年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法学期末考试试卷订单 6、2003-2004学年第二学期开放专科小学教育期末考试试卷订单 7、手工编排考场座次表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教育法学本科 期末考试时间表
附件2: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教育法学专科 期末考试时间表
附件3: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教育小学教育专科 期末考试时间表
附件4:2003-2004学年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法学期末考试试卷订单
附件5:2003-2004学年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法学期末考试试卷订单
附件6:2003-2004学年第二学期开放专科小学教育期末考试试卷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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