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修改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中央电大贯彻落实教育部《行动计划》的意见,充分发挥电大系统优势,加快开放办学和教学现代化的步伐,进一步推进电大的教学改革,为新疆的大教育做出贡献,特成立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在校长领导下以研究、指导学校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工作的咨询、审议及参与的机构。
第三条: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教学、教学管理、教学资源建设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智力资源和电大系统教师的群体优势,积极开展教学与学术研究,为自治区现代远程教育和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做出贡献。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 负责审议新疆电大开放办学、教学资源建设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规划、方案、意见及实施办法。
2、 研究指导新疆电大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及评价方式的改革。
3、 负责审议和指导各学科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
4、 审议并参与新疆电大省开课程的多媒体教材建设。
5、 指导全疆电大教学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6、 指导制定进行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理论研究的计划、方案和课题。
7、 指导和检查教学过程、巡教支教及汇总信息反馈,指导并参与各学科组的教学和教研活动。
8、 研究、分析、收集在教学过程中教与学双方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向校长提出改进意见。
9、 审议和处理其他有关教学方面的事宜。
第五条:学科组的主要任务
1、拟定本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论证和调整本学科专业教学计划。
2、承担全疆电大本学科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做好对教学过程的指导、检查。
3、承担本学科教学资源的建设工作,负责审定省开课程的教学一体化设计及多媒体教材,并进行评估。
4、围绕本学科的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支持服务及实践教学环节等问题开展研讨。
5、拟定本学科相关专业的教师培训计划。
6、积极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本学科学术交流活动,加强远程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的探索。
7、促进与国内、国际有关高校和远程教育机构的联系与合作。
8、完成教学指导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专业大教研室的主要任务:
1、 承担全疆电大本专业教学工作,做好对教学全过程各教学环节的指导、检查和监控。
2、 积极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本专业教学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加强远程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的探讨。
3、 参与教学计划的编制,专业实施方案、课程实施细则、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编写工作,课程辅导、作业批改、巡教、网上和电话答疑等教学活动。
4、 承担教学资源的建设,参与对省开课的教材及教辅材料的编写,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负责有关课程的命题,审题,评卷及试卷分析等工作。
5、 围绕本专业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辅导、实践性教学环节等问题,组织系统专、兼职教师开展研讨。
6、 对本专业课程的多媒体教材使用状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7、 参与全疆电大系统教师的二级培训工作。
8、 促进与国内、国际有关高校的联合和合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委员会由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教学经验、学术思维敏锐,能及时了解当代科学技术和教学研究成果信息,并热心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高等学校的知名专家、教授,社会名流以及电大系统的专家、教授和新疆电大的有关领导、教学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第八条:委员会成员实行聘任制,由校长直接聘任,任期一年。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第九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新疆电大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二名,委员若干名,约十五人组成。
第十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新疆电大远程教育学院,其职责为:根据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负责委员会各项工作的联系、安排、检查和协调处理,负责委员会活动中的报酬管理及日常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秘书处每年做一次活动经费预算,报学校领导批准后,设为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秘书处设两名专职人员。
第十一条: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组,学科组长原则上由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或委员担任,成员由高校和电大系统的本学科有关专业教师组成。学科组下设若干专业大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原则上由新疆电大本专业主管教师担任,成员由高校和电大系统的本专业课程责任教师组成。
第四章 工作方式
第十二条:委员会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育规划、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有关审议工作。
第十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会议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参加。
第五章 工作待遇
第十四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兼学科组组长)、委员由新疆电大按月付给劳务补贴。
第十五条:学科组成员和专业大教研室成员按完成的项目付给相应的报酬。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沙达提.·艾木都力
副主任:尹勇胜 (常务) 主持 管理学科
王荣来 主持 法学科
委 员:王俊 (区电大)主持 经济学科
潘静敏 (区电大)主持 文学科
哈力甫 (区电大)主持 民族教育
丁爱华 (伊犁电大)主持 文学科
黎兴平 (石河子电大)主持 农学科
尹承崑 (区电大)主持 教育学科
茹鹏新 (区电大)主持 教育技术
张 旸 (区电大) 秘书长
尚有一下三个学科待定,即:
医学科
理学科
工学科
顾问:任为民 向远寅
秘书处工作人员:王晓燕 |